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我的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区块链

鉴别「去中心化交易所」:免费软件、开放式区块链和「中间人」角色(2)

时间:2020-10-19 08: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2、证券监管 3、美国宪法(包括第一和第四修正案) 前两个都属于监管层面,可能适用、也可能不适用于探索去中心化交易开发、实施、托管的人(实体

2、证券监管

3、美国宪法(包括第一和第四修正案)

前两个都属于监管层面,可能适用、也可能不适用于探索去中心化交易开发、实施、托管的人(实体),而第三个则会在某些情况下提供保护。下面,就让我们逐个分析:

1、金融监管和DEX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法律《银行保密法》(BSA)一直服务于监管美国金融机构,要求他们有义务收集客户身份和交易的某些信息,并向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汇报。起初上报相关数据的只有从事传统金融服务的企业,比如保险公司和银行,但后来其监管范围拓展到了当铺、赌场、以及加密货币托管机构和交易所。

你必须明白——《银行保密法》是一部法律,其中规定交易所必须进行KYC(了解你的客户)检查,并在《可疑活动报告》中向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报告所有可疑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数据收集、保留和报告(可以说是对敏感客户数据的搜索和扣押)完全是在没有担保或其他特定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人们不禁想问:这些金融监管法律能适用于去中心化交易所吗?

根据CoinCenter反复论证的结果,《银行保密法》唯一能够触发对加密货币监管义务的对象是:对他人(或其客户)的加密货币具有实际控制权,并代表他们行事活动的一个人或企业。这其实和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监管非常相似,你会看到受监管的银行对个人美元账户拥有实际控制权。

加密货币行业也应如此:仅要求托管钱包和中心化交易服务提供商(例如Kraken和Coinbase)遵守《银行保密法》,而那些「非第三方托管方」并不应该受到《银行保密法》的约束,包括个体加密货币持有人、软件开发人员、矿工、完整节点、多重签名提供商(假设他们没有足够密钥执行交易)。

加密行业应该与统一法律委员会合作开发模型语言来定义托管行为,这样就不会混淆法律约束范围了,因为只有那些「能够具有代表客户单方面执行或无限期阻止加密货币交易能力」的人和企业才应该受到监管。不仅如此,虽然这个模型语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但其实在任何与加密货币托管和控制相关的情况下都能适用。

就目前来看,金融监管与去中心化交易所之间的关系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2019年5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发布指南,其中明确指出「对客户资金没有独立控制权」的实体将不受《银行保密法》的注册和监管要求约束:

“根据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规定,如果某人仅提供支付汇款的交付、通讯或网络访问服务,那么他/她将不会被认定是MoneyTransmitter。与此豁免相一致的是,如果可转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仅提供一个论坛,让可转换虚拟货币的买卖双方在这个论坛上发布价格和要约(不管该平台有没有自动匹配交易对手),而交易双方自己则通过外部场所进行交易结算(不管是通过独立钱包,还是通过由交易平台托管的其他钱包),交易平台不会被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法规认定为MoneyTransmitter。”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