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信任博弈的图示分析
实验结果显示,如果投资者先投资,在没有契约约束条件下,创业者(响应者)将返还略小于初始投资金额Y的95%。这告诉我们仅仅基于之前的投资和返还的信息,就可以在投资者与创业者之间构建一定程度的信任,独立于主体关系而存在。但是这种信任并不足够。游戏中,投资者并不能获得初始投资金额的足额返还。 2. 信任在经济交易中与自利的行为动机同等重要,可以基于主体的信任构建商业关系的底层逻辑 Glaeser(2000)的论文中,用了2个试验和一份调查问卷来衡量影响投资者(捐赠者)在这种资源配置的安排中先给予信任(trusting),以及创业者(响应者)返还资金的行为所显示的值得信任(trustworthiness)的程度(图2)。 通过标准的态度调查问卷,在没有投资者和创业者任何关系联机的情况下,仅仅根据多次的捐赠和返还的数量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调查问卷的回答与投资者给予投资的行为(先给予Trusting)没有相关性,这说明投资者先给予的数量与他/她自身的利他倾向有关。 投资者的信任行为(Trusting)通过过去的试验之外的信任行为可以很好地预测,这说明信任行为是有持续性的个人性格特征,是可以从过去的行为来预测的。 调查问卷的回答与响应者返还的行为(后返还)有相关性,这说明投资和返还的数量信息对于响应者返还的意愿产生了影响。 在两个试验中,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双方熟识,给予信任和值得信任的程度都提高;双方如果是不同的种族和国籍,给予信任和值得信任的程度都下降;社会地位更高的一方的投资能够产生更多的返还;。 图2给予信任与值得信任的试验设计
对Glaeser(2000)试验结果的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信任和契约的关系:不是没有契约,在资源配置的给予与返还的双方就不能有效地建立信任。在很多应用场景里,信任的建立是不一定需要契约来约束的。比如信息就可以去改变信任的程度,如果信息是可以衡量的,那么信任感就会增加很多。丰富和可信的信息可以改变信任的程度,有足够信任的话,也可以容忍信息的模糊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