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并将于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2019年版目录同时废止。 据悉,《鼓励目录》是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享受优惠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大趋势下,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鼓励目录》增加了127条、修改了88条,总计1235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其中,全国目录有480条,增加了65条、修改51条;中西部目录高达755条,增加了62条、修改37条。 比较受关注的包括:新增或修改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区块链技术开发、集成电路封装及测试设备制造等条目。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修订《鼓励目录》过程中,坚持通过扩大开放、吸引外资,促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并举,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引导外资投向,提振外资信心。 数据显示,今年即便受疫情影响,我国外资流入仍实现正增长。1月至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99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折合1294.7亿美元,同比增长4.1%;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 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及中西部优势产业 记者注意到,虽然2020年版《鼓励目录》修订距上一版间隔时间不长,但进一步开放的力度依然较大。 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达1235条,比2019年版增加127条,全国范围增加65条,中西部地区增加62条,增幅超过10%;修改88条,主要是对原条目的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 最新版《鼓励目录》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增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高端制造领域,新增或修改集成电路封装及测试设备制造、激光投影设备、超高清电视、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等条目。 在新材料领域,最新版的《鼓励目录》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氟化氢、特种玻璃纤维、偏光片基膜、扩散膜、多乙烯多胺、高性能纤维等条目。 在绿色环保领域,同样新增了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等条目。 此外,《鼓励目录》还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比如,黑龙江、云南等省份新增农产品加工、旅游开发等条目;在湖北、四川、重庆等省份新增半导体材料、工业陶瓷等条目;海南新增商贸、航运、金融、旅游等相关条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