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所采取的客户资产保护措施在将相关加密资产交易所纳入监管的国家及地区中,香港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就客户资产保障专门制定明确规则的地区。香港所制定的监管规则既参考了其在传统证券市场上所采用的客户资金保障措施,同时也考虑到了加密资产交易所及加密资产在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的特殊性,对客户的资产保护设置了比较有针对性的保障机制。 SFC 在立场书中对客户的资产保护设置了专门章节(主要是第 7 章),内容全面且详细,涉及对资产托管实体的要求、独立账户的开立、内控程序(包括账户管理、私钥的管理、钱包储存技术的采用、提存等)的建立及落实、信息披露、持续监察、保险购买等多个方面。 对托管实体的要求根据立场书,为了确保客户资产(包括发币及虚拟货币)与交易所的资产妥善隔离,交易所的运营者应通过其一家子公司以信托方式为其客户持有客户资产。接受客户资产托管的子公司需为交易所运营者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在香港成立为法团,且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 为持有和存放客户资产目的,该子公司应开立一个或多个独立账户,且该等账户需被指定为信托账户或客户账户。交易所运营者应确保所有客户资产均存放在该等独立账户内。该子公司除了依法收取、持有、处理及保障交易所的客户资产外,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建立并落实相关内部程序为保障客户资产,交易所运营者应(并应确保该子公司;下同)建立并落实有关账户管理的内部政策及管治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不得挪用、买卖、处置客户资产,在线下存储 98% 的客户加密资产、尽量减少以对线下方式储存的客户加密资产进行交易等。 为确保能够安全产生、储存及备份加密种子及私钥,交易所运营者应在私钥管理方面设立并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管制程序。 为确保客户加密资产安全地储存,交易所运营者评估风险并落实适当的储存解决方案,尤其是应保持钱包储存技术是最新的及符合国际最佳作业手法或标准。 为防止盗窃、欺诈及其他不诚信、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失,交易所运营者应就客户加密资产的提存制定明晰、充分的程序,并积极执行。 信息披露交易所应向客户全面披露其代客户持有的客户资产的保管安排(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其储存客户资产的方式等),客户加密资产因黑客入侵、交易所违约等发生损失时的赔偿安排,出现硬分叉及空投等事件时客户加密资产及相关权利的处理等。 (责任编辑:admin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