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我的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区块链

香港加密货币监管跟踪研究(2)

时间:2020-09-16 09:2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有关首次代币发行声明》 2017年9月,SFC发布《有关首次代币发行声明》。SFC表示,首次代币发行中涉及的加密货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

《有关首次代币发行声明》

2017年9月,SFC发布《有关首次代币发行声明》。SFC表示,首次代币发行中涉及的加密货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从事首次代币发行的团队或基金要向SFC注册并受到监管。

《致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的通函: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

2017年12月,SFC发布《致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的通函: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SFC表示,向投资者提供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的中介人需要向SFC申领牌照并受到监管。同时,SFC还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

2018年11月,SFC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在这个文件中,SFC提到了「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基金分销商的监管方针」和「探索对平台营运者作出监管」。对于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和基金分销商,如果其虚拟资产超过总资产规模的10%,那么必须在SFC注册,且只可以面向专业投资者销售。对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SFC提供了一个监管的概念性框架,并表示将与符合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合作,将其纳入监管沙盒,考虑在合适的时候向符合标准的交易平台发出牌照。

《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

2019年3月,SFC发布《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SFC表示,证券型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因而应该受到监管。除非获得适用的豁免,否则从事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团队或基金要向SFC注册或申领牌照,并受到监管。

《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

2019年10月,SFC发布《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其监管对象是管理投资虚拟资产并符合最低额豁免规定的基金的持牌机构。这个文件中的监管细则是《声明》的具体延展与实施,进一步提出了基金投资虚拟资产的操作指引和监管规范。

《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2019年11月,SFC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SFC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从事属于受监管活动的主体审批和颁发牌照。在该监管框架下,提供证券型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运营者属于SFC的监管范围,并且需要持有相关监管牌照。牌照发放的主要条件包括平台运营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必须严格筛选可在其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虚拟资产等。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