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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规范区块链证据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与e签宝解读来了(4)

时间:2021-02-02 14:1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金色财经:目前区块链在公共服务上的落地应用已经产生多个区块链平台,比如在司法领域有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和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区块

金色财经:目前区块链在公共服务上的落地应用已经产生多个区块链平台,比如在司法领域有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和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区块链”。多个区块链平台的数据会孤岛化吗?未来怎么保证数据的全局性?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二部部长阮啸:数据孤岛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这几年一直在关注的话题。各地方以及区块链企业基于自身业绩的需求,总是有自建一套和占山为王的冲动。区块链技术虽然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与其他技术相比我们会发现它似乎还处于一个相对初级的发展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实际上也已经关注到了这个话题,在2019年的时候就要求各地新的司法链要先停一停(对于已经搭建起“司法链”的地方法院,其相关系统可以继续运行)。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已建设了“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数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虽然这条链目前在全国的普及应用率似并不太可观,但相信本次征求意见稿也是考虑到了这条链后写入了相应条款。

区块链技术终究应该能够打破信息孤岛,促进信息共享的。就我供职的公证机构来说,现阶段我们是可以通过跨链技术将部分电子数据同步到相应的区块链上;但如果该法院没有自己的区块链,我们既支持在我们的业务网站上核实,也支持出具公证书来进行文件交互。相信未来除了大一统的“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之外,一定会更多地应用跨链技术来实现数据的全局性。

金色财经:另外,如此多的区块链存证平台背景下,如何鉴别链上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如何保障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二部部长阮啸: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就证据本身的真实性而言,司法事实调查阶段需运用多重证据以及法律规范、生活经验、社会常识等内容综合进行举证、质证、判断。区块链到底是作为全流程存证的基础设施,还是仅仅作为链上传输信息的工具,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分析。至于鉴别多平台背景下的链上信息和上链前数据,实际上本次征求意见稿第15、16条的审查方式已基本可以帮助法官来进行判断了。

金色财经:文件对于“区块链合同”的应用有怎样的推动?

e签宝高级法律科技专家、亚太法务联盟秘书长蒋璐明:《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为日后法律纠纷的取证方式指明了新方向。原来司法取证的模式通常为,当事人在争端发生时需在短时间内从交易双方往来的文件中识别、准备证据材料,这个过程不仅容易遗漏证据,并且难以防范造假证据,而如果从源头做起,能在合同签署时直接“上链存证”,然后能够查询时间戳的司法证据不仅方便查询得到上链时间,也能保证双方当事人对于证据效力的认可,从而弥合证据真实、可信的差异,这必将会大大缩短证据准备周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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