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上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我国央行在2014年就已经成立专门研究小组,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6年9月,票据交易平台筹备组会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成立了数字票据交易平台筹备组,启动数字票据交易平台的封闭开发工作。2017年1月25日,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成功上线试运行,顺利完成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签发、承兑、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实现了数字票据业务的突破性进展,对于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框架有两种模式:一是由中央银行直接面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二是遵循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央行副行长范一飞的署名文章《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一文认为第二种模式(双层投放体系)更符合我国的国情。这种模式仍采用现行纸币发行流通模式,由中央银行将数字货币发行至商业银行业务库,商业银行受央行委托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并与中央银行一起维护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正常运行。“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的优势在于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资源促进创新、竞争选优;有利于分散化解风险;避免央行直接发行数字货币的“挤压效应”影响商业银行的投资贷款能力。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已经被各国纳入自身的监管体系中,在认识到虚拟货币本身风险的同时,我们不能否定区块链技术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但是必须以国家信用为保证,坚持中心化管理的原则,才能在提供高效服务的同时维护国家货币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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