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近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该提示表示,针对一些在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发行虚拟货币、募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资产的现象,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述非法活动展开排查取证,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严肃处置。
11月15日,在上海互金整治办的牵头下,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办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展对辖内虚拟货币交易所排摸整治,并在11月22日前完成摸排工作。
11月1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交易场所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报道,《提示》明确指出:如有外埠交易场所(重点为金融资产交易所)分支机构在京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检查的通知,检查时间从2019年11月11日持续到11月25日。
据悉,此番被列入整治范围的活动包括:在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以“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等为由,发行“xx币”、“xx链”等形式的虚拟货币,募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为注册在境外的ICO项目、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提供宣传、引流、代理买卖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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