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背景下开始诞生了自由软件运动里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理查德·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ew Stallman),理查德·马修·斯托曼 1970 年的时候开始进入 MIT 的 AI LAB,他是个很 geek 的人,只对写代码感兴趣,当时他一直待在 MIT 待了十几年,一直在不停的写代码。到后来有一本他的自传,他回忆起当时他非常怀念 1970 年代的时候,刚进入 MIT 的 AI LAB 的时候,学术气氛非常浓,大家可以互相交流思想,每天都有思想的火花碰撞,所以他非常怀念大家能够一起共享学术成果的日子。等到 70 年代末期的时候,那时候学校的黑客文化已经没有当时那么浓,1979,AI 实验室的黑客之间正式分裂,原来的领袖之一,LISP 机之夫,Richard Greenblatt 期望建立一家商业公司,并且拥有公司的管理权,这与黑客文化中的平等自由有了冲突,最终黑客们分裂成了两家公司 LMI 和 Symbolics,尽管他们仍然相互联系,但是黑客文化中关键的要素——信息的流通自由不复存在,黑客的世界开始外部化,实验室的黑客文化正在走向尾声。 1983 年,理查德·马修·斯托曼三十几岁的时候辞了 MIT 的工作,以重现软件界合作互助的团结精神为名,在 net.unix-wizards 新闻组发表了著名的 GNU 宣言,目标是创建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GNU 是 GNU's not unix 的缩写)。当时他说「软件的自由就是人类的自由」,这里面说这自由包括 4 个层面的概念,第一个就使用软件的自由;第二个就是说是研究软件的运行机制,并根据使用者的需要进行修改;第三个重新分发拷贝,与他人分享的自由;第四个改进程序,为使他人受益而散发软件的自由。他也说过一句话,那时候写出来一些更牛的组件的时候,有些人会问他要这个软件,他大概当时每个月可以寄出去,可能就 8~10 份,每个软件 150 美金,就有人问他,这不是 Free software 吗?为什么你还要收钱?他当时就是说「Free like a Free speech, not Free bill」,就是说我说的自由是言论自由的自由,不是免费啤酒的免费的自由。为了保护 GNU 这个项目成果不受这种当时的商业公司剽窃,就他提出来一个概念,叫做反版权 Copyleft。反版权(Copyleft)根本的立足点在于说他承认软件是有版权的,它规定了用户的权利跟义务权利,有自由复制传播跟修改软件的权利,但是义务是用户在发布代码和一切派生作品时不收费(除必要工本费),不附加其他条款,并必须附带 GPL 条款。他后来也创建了叫自由软件基金会,基金的头像是一个非洲角马,为什么用这个呢?是因为非洲角马的名字也叫 gnu,这是个谐音梗。 (责任编辑:admin) |